用武肃、武和:据《宋史·兵志三》所载“熙宁以后之制”,侍卫步军司中有左右武肃、武和,为驻防开封的禁军。
本街道司:官署名,始设于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景德四年(1007)并入东西八作司。天圣元年(1023),街道司又分出独立。宝元元年(1039)街道司再次废除,其职责由东西八作司领管。嘉祐二年(1057)又重置街道司。街道司设有勾当官二员,由武臣大使臣或三班使臣差充,指挥五百兵士,各穿青衫子一领。嘉祐三年(1058)之后隶属于都水监。街道司的职责主要包括修治街道、疏导积水、打扫卫生,巡视街道、管理交通、查处侵街店铺、管理市场等。
诸司则有宣效军、六军、武肃军、武和军、街道司诸司。各军所属指挥,动辄数以百计。
诸宫观其、宅院工,各有清卫用、厢军禁军剩员十指挥本。
其宫观:供帝王游憩的宫观。
工宅院:本指带院落的宅子,此处亦指帝王冶游之地。
用清卫:北宋禁军番号,隶属侍卫步军司。据《宋史·兵志一》,大中祥符八年(1015)“置禁军左右清卫二指挥,在雄武弩手之上,散卒月给铁钱五百,以奉宫观”,“左右清卫……以奉诸宫观洒扫之役”。徽宗宣和七年(1125)裁撤。又据《宋史·乐志十七》中载:“清卫军习乐者,令钧容直教之,内侍主其事,园苑赐会及馆待契丹使人。”据此可知,清卫军中有一部分兵士还承担着在园苑赐会和招待契丹国使者时的音乐演奏任务,其演奏表演性质可能接近于钧容直。